張掖市第二人民醫院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發布日期:2022-08-23 11:52:13 來源: 作者: 瀏覽次數: 15267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張掖市第二人民醫院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十三五”城市建設和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之一。我院是一所基礎醫療和特色??葡嘟Y合,集醫療康復、預防保健、醫養結合、教學培訓為一體的公立三級甲等綜合醫院。
(二)機構設置情況
醫院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康復科、綜合介入科等47個診療科室及15個診療病區。配置西門子3.0T醫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統(MRI)、高端256層雙源螺旋CT、DSA全數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統(1250mA)等醫療設備居于全省領先水平,具備開展微創肝膽、微創胃腸、微創泌尿、微創婦科、放射介入、心血管介入等微創手術治療的完整體系和強大團隊。
二、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25335.24萬元,支出總計25853.87萬元。與2020年收入決算數26680.46萬元相比,收入減少1345.2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申請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2021年疫情影響停診52天。與2020年支出決算數25645.84萬元相比,支出增加208.03萬元,與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過程中,不斷優化支出結構,壓減一般性支出,強化成本控制。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合計25335.2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43.62萬元,占41.22%;事業收入14795.16萬元,占58.4%;上級補助收入44.43萬元,占0.18%;其他收入52.03萬元,占0.21%。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合計25853.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3.5萬元,占65.46%; 項目支出8930.36萬元,占52.77%。
本部門2021年年末收支結余1063.06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0443.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443.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項目支出6463萬元,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補助資金6000萬元。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0460.3萬元。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支出113萬元,占比1.08%;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85.04萬元,占2.72%;衛生健康支出9848.48萬元,占94.15%;住房保障支出213.78萬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981.8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01.99萬元,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公用經費379.88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資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41萬元。我院公車為救護車,屬于保障性車輛,支出主要用于救護車的燃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車輛運行維護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共計0人,公務用車(救護車)維護費0.41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救護車)保有量為4輛,從使用狀況分析自用4輛,無出租出借車輛,無閑置車輛。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是辦公、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均為救護車,屬于保障性車輛,價值123.8萬元,較去年增加一臺,主要原因:為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衛健委撥入救護車一臺。單價在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30臺(臺、套)。
(三)部門預算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針對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項目、貧困聽障兒童救治工程項目等2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工作,共涉及資金3555萬元,其中,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3500萬元,貧困聽障兒童救治工程5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地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 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 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 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 (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 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 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一)部門職責
張掖市第二人民醫院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十三五”城市建設和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之一。我院是一所基礎醫療和特色??葡嘟Y合,集醫療康復、預防保健、醫養結合、教學培訓為一體的公立三級甲等綜合醫院。
(二)機構設置情況
醫院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康復科、綜合介入科等47個診療科室及15個診療病區。配置西門子3.0T醫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統(MRI)、高端256層雙源螺旋CT、DSA全數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統(1250mA)等醫療設備居于全省領先水平,具備開展微創肝膽、微創胃腸、微創泌尿、微創婦科、放射介入、心血管介入等微創手術治療的完整體系和強大團隊。
二、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25335.24萬元,支出總計25853.87萬元。與2020年收入決算數26680.46萬元相比,收入減少1345.2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申請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2021年疫情影響停診52天。與2020年支出決算數25645.84萬元相比,支出增加208.03萬元,與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過程中,不斷優化支出結構,壓減一般性支出,強化成本控制。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合計25335.2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43.62萬元,占41.22%;事業收入14795.16萬元,占58.4%;上級補助收入44.43萬元,占0.18%;其他收入52.03萬元,占0.21%。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合計25853.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3.5萬元,占65.46%; 項目支出8930.36萬元,占52.77%。
本部門2021年年末收支結余1063.06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0443.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443.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項目支出6463萬元,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補助資金6000萬元。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0460.3萬元。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支出113萬元,占比1.08%;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85.04萬元,占2.72%;衛生健康支出9848.48萬元,占94.15%;住房保障支出213.78萬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981.8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01.99萬元,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公用經費379.88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資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41萬元。我院公車為救護車,屬于保障性車輛,支出主要用于救護車的燃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車輛運行維護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共計0人,公務用車(救護車)維護費0.41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救護車)保有量為4輛,從使用狀況分析自用4輛,無出租出借車輛,無閑置車輛。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是辦公、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均為救護車,屬于保障性車輛,價值123.8萬元,較去年增加一臺,主要原因:為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衛健委撥入救護車一臺。單價在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30臺(臺、套)。
(三)部門預算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針對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項目、貧困聽障兒童救治工程項目等2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工作,共涉及資金3555萬元,其中,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3500萬元,貧困聽障兒童救治工程5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地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 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 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 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 (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 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 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